在2019年,深圳作为全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先锋城市,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有着明确且规范的要求。对于计划在深圳从事电视节目制作、发行及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而言,成功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合法运营的关键前提。本文将系统梳理2019年度在深圳申请该许可证时,企业所需准备的核心资料及基本流程,为相关从业者提供清晰的指引。
一、申请主体基本资格要求
在准备具体资料前,企业首先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企业性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及中外合资成分)。
- 经营范围: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相关表述。
- 人员配置:至少有三名以上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的专职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
- 无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如董事、监事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核心申请资料清单(2019年版本)
企业需向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原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通常要求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从主管部门官网下载最新表格,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 企业法人资质文件:
- 若企业为新设立,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 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工商查询章或公司公章。
- 人员证明材料:
- 至少三名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如新闻、编导、影视制作等)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相关材料:
- 所有股东均需出具“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 办公场所证明:
- 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明复印件(如产权证)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 可行性研究报告:阐述公司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计划、发展方向、市场分析、人员设备配置方案等。
- 申请机构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请注意:以上清单为2019年通行的核心要求,具体执行时可能有细微调整,建议在正式提交前,务必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咨询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确认最新的材料要求与格式。
三、基本申请流程
- 材料准备与自查:根据上述清单准备全套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规范。
- 网上填报: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深圳市相关审批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 窗口递交:将纸质申请材料递交至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指定的文化广电审批窗口。
- 受理与审核: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内容审核,期间可能要求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
- 审批决定: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许可证领取:在规定时间内,凭受理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前往窗口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四、重要注意事项
- 有效期:该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前需按时办理延续手续。
- 业务范围:持证后,方可制作、发行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综艺节目等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但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节目通常仅限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
- 变更与备案: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 年检制度:根据当年规定,可能需要进行年度业绩审核或报告。
总而言之,2019年在深圳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一项严谨的行政审批过程。企业成功取证的关键在于严格对照资格条件、精心准备真实合规的申请材料,并密切关注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动态。取得许可证后,企业方能合法、正规地在充满活力的深圳影视文化市场中开展业务,创作出更多优秀的电视节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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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7:08:43